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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山职校规范学生使用手机和现金 管理细则
时间:2014-09-04 12:21:11   来源:福建西山职业技术学校  点击阅读数:  编辑:zhizhuan
西山职校规范学生使用手机和现金
管理细则
        为规范学生在校内胡乱使用手机和不良的消费行为,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校规校纪,按照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使用手机和现金,考虑中职生现状,我学部对学生实施人性化管理,特拟定如下管理规定:
      【管理总则】
       无论学生请假或报到,返校后必须在第一时间上交手机和现金、银行卡等贵重物品,手机和现金、银行卡上交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,其他贵重物品须在当日内上缴副班主任保管,副班主任做好登记。若因未按时上交或私藏手机或现金等贵重物品,而引发的丢失损毁等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      【手机管理细则】
       手机管理:校园内禁止使用手机或私藏手机
       1、周一至周六学生手机交到副班主任处登记保管,周日上午10:30发给学生使用,中午12:30之前收回,各班级副班主任要做好保存登记和领用手续。
       2、周日学生使用手机只限于在本人宿舍区内使用,不得拿到公共场合使用。
       3、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手机,需由副班主任提出申请,政教处登记批准后方可使用。
       4、在手机使用期间禁止借用他人手机,若特殊情况应得到副班主任的批准方可。
      【现金管理细则】
       现金管理:校园内禁止使用现金消费或私藏现金。
      1、学生应将全部现金存入校园卡,持校园卡消费。如需购置生活用品、校服等必需品,须持副班主任批条,经政教处审核盖章后,持卡消费。每周每生零花钱不得超过25元。
      2、如遇特殊情况由副班主任在小存折批款,经政教处审批后,至生管处支取现金。
      3、在校园内师生之间、学生之间禁止出现经济往来关系,杜绝彼此借钱现象。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学部批准方可。
      4、所有教职员工禁止为学生代买、网购任何物品或代管学生现金、银行卡等。
      【违规处罚规定】
      1、正副班主任或科任老师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和现金,能够主动收缴或上报政教处,则免予处罚,并提出表扬。
      2、对于违规学生,学部实施班级管理问责制: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或现金,每一人次扣罚其班级正副班主任或直接责任人各20元。
      3、违规使用的手机和现金由政教处收缴登记保管,通知学生家长,到学期结束后发还家长或本人。
      4、违规学生由班级按班规作出处理或交政教处按《西山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管理及奖惩制度》作出处理。
      5、若在校教师出现为学生代买物品、网购商品、擅自挪用借用学生现金或代管学生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现象的,将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照《西山学校管理手册》之《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》予以处理。
      6、如有不服从管理,顶撞老师或领导的学生,由政教处跟踪教育一周。
      规定中未尽事宜,由学部政教处作出规定并负责解释。本规定报总校政教处备案。
 
福清西山职业技术学校政教处
2014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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