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清西山职业技术学校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十四周晨会——树立正确的法制观
时间:2017-12-05 09:56:35 来源:
福建西山职业技术学校 点击阅读数:次 编辑:李富启
同学们,健全的法律,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先决条件。任何人都要知法、学法、守法,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,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。目前我国有300多部法律,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有《教育法》、《义务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、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、《治安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是我们师生都要共同遵守的。那么,作为中职生,如何树立正确的法纪观?
学生参加晨会
一、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,领悟精神,提高认识。
《中学生守则》和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是规范我们行为,提高我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,要认真学习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。要知道,法律是一把双刃剑,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,不能跨越法律一步,不能违法。同时也是我们保护伞,法律也是武器,它可以保护我们,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,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
二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。
同学们要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,做到勤俭节约,养成良好生活习惯。不乱扔垃圾,不损坏公物。洁净的环境、完好的设施,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,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。然而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,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,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。在穿着上,不追求时髦,打扮上不标新立异。着装和发型要做到整齐、大方、得体,符合校规校纪。
钟苇老师发言
三、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
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、喧哗,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;上课专心听讲,勤于思考,按时完成好老师布置的作业,养成独立思考自主学习的好习惯。
四、要礼貌待人、诚实守信,择友而交。
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、团结互助,理解宽容;要平等待人,不以大欺小,不以强欺弱,不戏弄他人。要尊敬老师并主动问好。要善交益友、不交恶友。
唐岩校长总结发言
同学们,“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”,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的大祸。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,国有国法,校也有校规。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,可见,遵纪是守法的基础。希望每位同学都能从认真听好每一节课做起,从保证遵守每一节课纪律开始,从认真完成每一次作业开始,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,与社会不良风气作斗争。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职生做起,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,融入社会后,真正成为一名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好公民。(文字:钟苇 编辑:李富启)